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试行)》(质监办字[2005]71号),天津考区于2007年6月23-24日组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考试的试验检测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三)申请检测员的考生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专业(含技师、高级工须从事检测工作20年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申请检测工程师的考生应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相关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
1. 获博士学位当年。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7.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8.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以上学历条件高级技师除外)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站(
http://zjz.moc.gov.cn),按规定如实、准确登录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1套,近期小两寸标准证件彩色照片4张一起提交报名点审查;
(2)凡已经注册过的考生,需要用注册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重新修改报考科目;部分科目通过的考生,可以报考剩余科目,修改后均需到质监站审核。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07年5月19日至2007年5月28日
四、受理报考资格审查时间
2007年5月23日至2007年6月1日(周六、日休息)
五、本次考试时间安排:
2007年6月23日至2007年6月24日
六、受理报名的单位、地址、电话
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天津市南开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产业园区8号楼6楼管理科
联系方式:022-83710597 022-83710592
联系人:赵春媛 高敏
注:2007年1月份的考试成绩已经询问部总站,5.1后就会公布成绩,请考生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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