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B175-2007通用水泥标准与老标准的过度问题探讨!!
1、2008.6.1前所设计的砼配合比(p.o32.5),现在用那种水泥代替,如果代替的话该配合比是否需要重新设计或者有没其他解决方法?(因我部对于砼这块量比较大),不知道大家是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的?
2、现我部对于p.o32.5水泥代替如下,p.o32.5替p.c32.5或p.o42.5,想问下如果这样代替的话,之前设计的配合比那些资料需要变动?
该问题探讨,希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自己的看法或者意见,谢谢!
对于以上问题我部的监理组,业主级上级部门都未给出明确答复,在此希望各业内人士,及专家学者给予解释和帮助,希望同行们积极讨论!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