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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日期:2009-10-24来源:作者:gongluyanghu

湖南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竣工验收办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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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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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3.《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

4.《湖南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湘路养护字[2005]042号文件)

5.设计文件

6.省局下达任务书

二  竣工资料[/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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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以年度安保工程任务为内容,由市州公路局统一编制。各市州公路局应按照以下统一的格式编制竣工文件:用A4纸张纵向装订,具体格式见附表。安保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分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竣工文件

(一)年度安保工程量汇总表(按国道、省道、县乡道顺序分列)

(二)竣工验收报告

(三)工程总结

1.施工总结

2.市州局主管单位总结

(四)竣工图

 1.竣工说明:包括工程概况;设计变更情况,原因及依据;施工过程中执行原设计及变更情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自检情况。

  2.与设计相对应的竣工图

施工中无变更时可直接采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图表;如有变更(不容许超出省局下达任务的5%),应补充变更报告和变更令。

第二部分  施工文件

(一)施工组织计划

(二)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和检验报告

(三)试验检测报告

1.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2 原材料试验结果汇总表

    3.水泥砼、砂浆试验结果汇总表

    4.实验室相关检验、试验报告

(四)施工资料与施工原始记录

 1.开工及完工记录

 2.施工前后照片及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照片(只需提供光盘,不必打印成册)

 3.隐蔽工程报验收记录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在进行质量评定时,各市州局年度安保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所属县局或标段作为建设项目中的单位工程,每个施工点段作为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每个点段的各种安全设施作为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来分别评定。各类分项工程的权重如下:标志、示警墩、连续钢筋混凝土护栏、桥梁钢筋混凝土护栏、波形钢护栏、揽索护栏、挡土墙为2.0;标线,示警桩、反光镜等为1.0。各项质量检验评定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监理文件

     1.监理的原始记录

     2.合同管理文件

     3.进度控制文件

     4.质量控制文件

     5.计量支付文件

三  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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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收范围:省局下达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年度任务 

(二)工程量核定方式:

1.采用行车检查和下车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实施路段都应接受行车检查;下车随机抽查比例:干线为40%,支线为20%。

2.数量核定:查核实数/自报数*100%=计算百分比;  计算百分比*全部(分项工程量)=最终认定工程量。 

3.隐蔽工程检查:

(1)计量方式:采取现场随机指定开挖的计量方式,每个市州不定点抽查10~15处,基础实际深度和宽度在设计尺寸±10%以内,按实计量;基础实际深度和宽度超出设计尺寸10%(大修路段基础加深按实计量),则超出部分不再计量;如基础深度和宽度在设计要求-10%以下,则此处为不合格工程,整个混凝土实体不予计量。对每个市州公路局完成的钢筋砼护栏进行不少于2处破坏性检验,检查砼质量及钢筋数量。

(2)数量核定:查核实数/自报数*100%=计算百分比 ; 计算百分比*全部(同类分项工程量)=最终认定工程量      

  质量检验具体评定办法(均按照检查合格百分比计量)

1.一般规定

主要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评价。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部分。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予以减分。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分植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评分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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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评分=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得分-资料不全减分,评定表祥见附件。

2.基本要求检查

基本要求检查不合规定时,不得进行检验和评定,即不予计量。

(1)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的规定。

a.交通标志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b.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c.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d.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0mm*500m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e.反光膜应尽量减小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2)路面标线

a.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的规定。

b.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3)波形梁钢护栏

a.波形梁钢护栏产品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的规定

b.护栏立柱、波形梁、防阻块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c.采用护栏立柱打入式施工的路段,路肩土基应具备足够的压实度;采用护栏立柱埋入式施工的路段,其基础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d.波形梁钢护栏的端头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4)混凝土护栏(示警墩、桩)

a.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及外惨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b.混凝土护栏(示警墩、桩)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c.混凝土护栏(示警墩、桩)的地基强度、埋入深度和基础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5)砌体挡土墙

a.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b.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c.砌筑应分层错缝。浆砌时坐浆紧密,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干砌时不得松动、叠砌和浮塞。

d.沉降缝、泄水孔、反虑层的设置位置、质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本办法中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分。

4.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减分,对于比较严重的外观缺陷需进行整修处理。

5.质量保证资料分五个方面(试验不合格的不予计量,监理工程师指令不合格的不予计量)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

(4)施工过程中遇到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5)施工工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四.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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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竣工验收前,必须完善公里碑和百米桩。否则,省局将不进行验收。

2、省局验收之前,各市州局应组织初检,认真核实工程质量和工程数量,并要求市州公路局对隐蔽工程进行不少于30处实地挖验(挖验现场应拍摄照片备查)。对于工程量数据不真实,工程位置桩号混乱的单位,省局将不予验收,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市州必须完成2002、2003年省厅山区险要路段治理指令性计划,如有超计划完成,且防护设施又处在本次申请验收线路上的,可将该工程纳入验收范围(在工程量汇总表中必须注明完成时间);如果未完成,省局将从本年度已完成的安保工程数量中抵扣。

4.验收完工后,省局将对各市州验收结果分别进行正式通报。

 

湖南省公路局安保工程领导小组

200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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