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路桥费停收 谁在欢乐谁在愁
日期:2009-11-12来源:作者:gongluyanghu
在争议声中执行了两年的兰州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简称路桥费)本月1日停收了。在这场有车族、媒体与当地政府的博弈中,以路桥费停收为标志,似乎“民意”占了上风,有车族因减少了费用支出在欢庆,当地政府遭受挫折。但对一座省会城市的长远发展而言,又是谁在欢乐谁在愁呢? 兰州市认为征收路桥费“师出有名”
2007年,甘肃省政府批准兰州市政府征收路桥费,这项批复的试用期为2年,2007年11月开始,2009年11月结束。
兰州市征收的路桥费采取年票、月票、次票相结合的收费方式,主城四区的车辆按年度交纳,下辖三个县和红古区及过往兰州市区机动车辆按次缴纳车辆通行费,也可自主选择按年或按月缴纳。
兰州市路桥费有个比较复杂的征收计算办法,年票收费标准是,每辆客货车按座位、吨位收取500元至1800元不等的年费,摩托车收60元。客货车月票按车分别收取100元至400元不等的月费。次票是每辆客车和10吨以下(含)货车按座位、吨位一次分别收取10元至30元,10吨以上货车每辆车按每吨3元收费。
据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介绍,征收路桥费的政策法规依据是国务院的《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其中《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2008年12月22日之前,虽然兰州市征收路桥费在社会上尤其是在有车一族当中造成一些不满情绪,在部分收费站甚至还出现过冲卡逃费的现象,但总体来说,这项收费还算进行的比较顺利。
“五部委通知”一石击起千层浪
2008年12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相关政策。
“五部委通知”第五条规定“今后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新的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维护建设以及机动车辆、船舶管理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维护建设以及机动车辆、船舶管理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五部委通知”下发后,质疑兰州市征收路桥费合法合规性的声音立刻热得“烫手”,一些中央级媒体和甘肃省、兰州市的媒体相关报道连篇累牍,声势夺人,部分有车族、专家学者和律师也纷纷发表路桥收费不合理,或者认为是“乱收费”的言论和观点。
社会上反对收费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认为收费法律依据不足,《城市道路管理条件》只是对桥梁隧道的收费有规定,对道路的收费没有规定。二是认为征收路桥费是政府与民争利, 城市建设中的贷款及利息等应由财政来承担,不应由车主承担。三是认为五部委通知已经取消了路桥费。四是认为收费不透明,收费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查阅。五是认为存在提前征收问题,有的收费点已征收了2009年11月之后的费用。
处在舆论风口浪尖的兰州市建委和从事这项收费的兰州市城投公司向社会进行了解释,但声音微弱,落入众口难辩的境地。虽然承受舆论批评的巨大压力,兰州市路桥费征收工作却在依然在进行。
停征路桥费让兰州城市建设“雪上加霜”
目前有关路桥费是暂停征收,还是终止或以后继续征收,甘肃省政府和兰州市政府并没有明确表态,专门从事城市建设资本运营的兰州市城投公司负责人说,他们正在进行相关争取工作。但当地社会舆论集中在反对继续征收上。
据兰州市财政局介绍,从2007年11月至今,兰州市共收取路桥费2.08亿元,其中980万元用于城市道路建设,2774万元用于收费部门人工工资、收费设施建设和工作经费,剩余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兰州市常务副市长吴继德介绍,国家在城市建设上只给事权,建设资金投入并不多,这使得经济欠发达的兰州市只能通过贷款负债搞建设。受困于资金压力,兰州市于是向过往车辆征收路桥通行费,虽然这项收费对于城市建设的巨额资金需求来说是杯水车薪。
改革开放后,兰州市经济高速发展,但城市原有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经济发展与市政设施不匹配的问题日渐突出,尤其是城市桥梁道路满足不了急剧增长的各类车辆正常运行需要。
吴继德说,与过去相比,兰州市路桥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建设投资也是前所未有的。但目前兰州市路桥建设状况仍不乐观,主要是过去城市建设欠账太多,投入太少。
目前兰州市人均城市道路占有量不足8平方米,与全国人均9.2平方米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兰州市规划的总长1136公里的城市道路,至今还有586公里未建设。全市污水处理率不到52%,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也比较低,城市公园和绿地面积与市民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城中村改造、空气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等工程,都需要投入巨资进行建设与治理。
按照甘肃省“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强化兰州特大城市功能,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要求,在未来10年中,兰州市需要建设城市道路2000多公顷,需要建设一批骨干项目,如贯通黄河两岸8座立交桥中的5座,打通南山路,全面完成城市六大出口的改造,启动轻轨交通等,这些路桥基础设施总投资约600亿元以上,年平均投资规模在60亿元以上。
从全国来看,城市建设投资的主要来源是出让现有项目的经营权、土地出让收入、发行城市债券、银行贷款、征收城市路桥费以及其他经营等形式,后两种融资形式目前在西部经济欠发达城市占较大比重。
由于兰州市“两山夹一河”的特殊地理环境,地域狭小,人口稠密,可储备用于城市建设和经营开发的土地十分稀缺,土地出让收入很有限。因此,以路桥收费权为质押的融资模式成为兰州市解决路桥建设资金不足和还贷付息的重要途径之一。
记者了解到,如果是终止收取路桥费,将使兰州市陷入巨额债务危机。兰州市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之一,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如果路桥收费权落空,银行就要担心他们贷款本息的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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