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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公路治超检测站规章制度
日期:2010-03-21来源:作者:公路养护
治超检测站规章制度
根据娄路路政(2009)80号《娄底市公路管理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为了规范超限执法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做到依法、文明执法,进一步促进治超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班组要求提前十分钟赶到站内进行交接。凡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者,罚款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罚款50元;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罚款200元;1个月内旷工2次以上(含2次)者下岗1个月。

2、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岗。擅自离岗20分钟以内者,罚款50元;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者,罚款100元;擅自离岗超过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罚款200元。

3、上班时间当班人员必须有1人以上在执行室外执勤,必须身着统一的制式服装、戴帽,持证、带号,站立指挥双向车辆检测和行驶,不得在执勤车内或站亭内休息。违者,罚当班人员200元/班。

4、对违章、违法车辆必须进行检测,做到一车一磅,一车一卷。违者,视情况罚当事人、班长和跟班站领导各200元/次。

5、不准放人情车,经核实为私放人情车的按该车辆该处罚数额的两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下岗1个月。达2次以上者(含2次)的报局总支调离治超队伍,退回原单位。

6、上班时,所有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规定的符号、持证上岗;不准佩戴其它装饰物;不准穿拖鞋;夜班执勤人员必须着反光标志服、使用停车牌。如发现未按《湖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执法人员着装规定》的通知规定着装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7、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打牌赌博,喝酒或在站亭内吃零食,在执法过程中不得抽烟、嚼槟榔、吃口香糖。违者,发现一次,罚当事人、跟班站(点)领导人、班长每人200元,并通报批评。上班时间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违者,每次罚款50元。

8、当班人员必须随时保持站亭内外卫生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经检查站亭内外卫生特别差者,扣当班人员每班200元。

9、上班人员在上班期间内的休息时间规定必须留守站内的,留守期间补助每天按10元计算,经费在办案经费中开支。到轮休时才能离站(上最后一个白班的人员晚上必须留守站内),违者扣除补助与生活费。

10、凡经查实存在索、拿、卡、要、贪污以及多收钱少开票或收钱不开票或收烟、物抵路赔款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立即调离路政或治超执法队伍,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局里和路政大队不定期对治超工作进行稽查(包括审录像带资料)。发现违规现象严格按站规条款执行。全年第1次违纪行为的通报批评,有2次(含2次)以上的报局总支调离治超队伍,回原单位。

12、固定检测站站长、副站长与固定检测站专职驾驶员在检测站住宿不少于20天,否则每少于1天罚款100元(正常休假除外)。

13凡属下岗的人员下岗不离岗,下岗人员只发生活费400元/月,并扣除办案经费50%。

二、请假、兑班制度

1、治超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须有人顶班。书面办理请假手续,须先经班长同意、再报站长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严禁治超人员私自兑班,需兑班者,必须提前一天书面办理兑班手续。办理兑班手续,须先经班长同意、再报站长批准后方可兑班。无特殊原因,一个月不得兑班二次以上,二次以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否则,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兑班后,顶班人员不能上连班,如发现上连班者,罚上连班人每班每次100元。

三、班长职责

1、负责本班的全面工作。

2、带领本班人员完成上级下达的治超目标。

3、监督本班票证员的票证工作。如本班执法人员有私放人情车或收钱不开票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不听制止的必须及时报告站领导,如果不及时制止或未上报站领导,经上级领导稽查到的,负同等责任。

4、带领本班人员在上班期间清扫和保持站内外卫生。

四、票证员职责

1、负责处罚车辆的及时登记。未及时登记的,每次罚款100元。

2、所有过往超限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如发现未进行登记的车辆,按私放人情车论处。

3、开具票据必须要电脑柜台位置。违者按擅自离岗处理。

4、负责对冲关车辆以及司机私放钱物的及时登记。未及时登记的,视为放人情车。

5、负责票据的保管。保管不善,造成票据丢失的,按市局的票据管理规定处理。

6、所收票款及时上解(以交接班为准),不得私自挪用。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下岗一个月,第三次清除出超限队伍并直至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7、在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定额)票据时,发票联、存根联必须同时加盖执收单位章、日戳章、执法项目章、两个以上执法人员签章方才有效。票据不得涂改,严禁开空白票,如开空白票者,视为私放人情车。

五、车辆管理制度

1、安全用车:除当班司机因公需要驾驶外,其他人员严禁驾驶路政执法车辆,如有违反,罚当班司机每次10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取消全年安全奖,所造成的损失按局安全管理规定处理。

2、其他按局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目标管理制度

1、所有班组必须各自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

2、全年未完成县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的班组,按所差比例扣除年终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连续3个月和全年累计4月未完成任务,在班组内名次排列最后的,对该班组人员报局总支调离治超队伍,回原单位。

3、超过全年目标任务的班组,报局总支研究奖励。

4、全年完成任务后,班组完成任务排名全队第一名的奖1500元。

七、学习制度

1、每月站内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任何人不得缺席。

2、平时上级领导抽查、考核业务知识,未合格者,予以罚款200元/次,全年累计三次以上者做下岗1个月处理。

八、所有违纪罚款从当事人当月的办案经费和工资中扣除。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局长办公会。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所有路政执法人员参照实施管理。

九、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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