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爱国
日期:2012-09-27来源:作者:tuoning123
9月11日,日本政府不顾我国强烈反对,与栗原家族正式签订购岛协议,将钓鱼岛国有化。之后,钓鱼岛问题持续升温,全国各地反日情绪持续高涨,并于9月16日,在青岛、重庆、长沙等多地的反日游行中,出现了打、砸、抢、烧等一系列恶性事件,给原本名正言顺的爱国活动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黑纱”。
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说:“抵制什么什么货,在我们拥有某种愤怒的时候,经常被提及。但是有的时候抵制如果不是强制或者说绑架别人的话,那是你的个人选择,我们不说什么。可是另一方面当已经上升到要去砸其它日本思域车并且被抓起来的时候,这个性质就变了,这不是爱国,这是中国的内讧。”我们常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强迫别人去做。可是现在看来仅仅做到这点还是不够,在这个浮躁多变、容易热血上头的年代,哪怕是己所欲,也要做到勿施于人,这是对他人独立人格和权利的最起码的尊重。举个通俗的例子来说,你跟某人不合,于是就要求所有自己认识的人都不能跟那个人打交道,如若不然,就恶语相向、拳脚相加,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其幼稚和愚蠢的做法。
如何合理合法的表达自己的诉求,是一个值得我们大家都去深思的问题。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集会和游行的自由,这是法律给予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但也不该忘记,我们在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义务。任何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会有各种各样的诉求,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或遭受到某些不公平对待的时候,也理所当然的要通过某些渠道和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要求被公平公正的对待。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走那道程序,一切行为必须控制在法律规定的合法框架之内,这应该是我们在表达诉求时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必须认识到,在人权社会里,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不仅违背道德,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会触犯法律。
全民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一个国家走向强大的根基。而爱国心,则是这种凝聚力的最直接体现。我们呼吁爱国、鼓励爱国也支持爱国。但同时也应该警惕极端民族主义的抬头,警惕少数不法分子利用民众的爱国情绪,煽风点火,破坏稳定大局。一方面,政府要合理引导国民的爱国活动,同时作为我们个人,要相信我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处理问题的能力,明白我国政府在领土主权问题上的坚定立场,理解我国政府从长远角度着眼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树立大局观,珍惜得来不易的和平发展环境,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保持理性。爱国,也要合理合法的进行。
表达爱国的途径很多,上阵杀敌是爱国、游行抗议是爱国、献计献策是爱国、物资援助是爱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祖国的繁荣强盛贡献力量也同样是爱国。作为公路系统的一员,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职业素养,做好公路的维护、保养和服务工作,保证国家运输大动脉的健康、通畅,正是我们支持祖国、热爱祖国最直接、最有力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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