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广东考点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公路局、省公路管理局、航道局、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集团所属各单位、各市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组织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粤交人函〔2012〕2097号)精神,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定于2013年3月23日~24日举行,请尽快组织你单位及所属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现职在岗人员报名考试。现将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和科目[/color]
[table=571][tr][td=1,1,127]
日 期[/td][td=1,1,144]
时 间[/td][td=1,1,300]
科 目[/td][/tr][tr][td=1,2,127]
2013年
3月23日[/font][/td][td=1,1,144]
[font=宋体]9:00~11:30[/td][td=1,1,300]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td][/tr][tr][td=1,1,144]
14:00~16:30[/td][td=1,1,300]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td][/tr][tr][td=1,2,127]
2013年
3月24日[/td][td=1,1,144]
8:00~11:30[/td][td=1,1,300]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td][/tr][tr][td=1,1,144]
14:00~16:30[/td][td=1,1,300]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td][/tr][/table][color=#555555]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岗人员:(一)报考甲级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二)报考乙级资格的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3年以上(含3年)。(三)参加2012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只补考不合格的科目。(四)在《关于组织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2〕13号)印发之日前(即2012年9月3日),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刷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b][b]三、报考程序(一)网上报名2012年10月29日~12月21日,甲、乙级报考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收现场确认)。(二)现场确认已在网上报名的人员持以下材料于2012年12月22日前到工作单位、所服务的项目所在地的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湛江、汕头、汕尾地区的人员可到就近地市造价管理站,广州地区的人员除外)进行确认,各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和广州地区的报考人员持以下资料于2012年12月24日-12月26日(现场确认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3:30)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号教学楼104课室现场确认。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一份);2.一张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尺寸为2.5厘米×3.5厘米);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符合报考条件(一)者,还需同时提交与报考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5.符合报考条件(四)者,还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6.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考试成绩在两个日历年度循环使用,补考的考生需附上2012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如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2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我站,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7.公路甲、乙级造价考试报名时需交纳考试费每人每科130元,考试费不收现金,需备银行卡刷卡交费,按单位统一报名开具发 票。(三)打印准考证2013年3月1日~3月22日,符合报名条件的甲、乙级报考人员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三、考试地点、联系方式[/font][font=宋体]考试地点: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位于广汕公路天河客运站往汕头方向约500米)联系方式: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020-37200139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020-83731060各地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具体见附件四、注意事项(一)报考人员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网上报名,过时不能报名;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准考证按通知的时间网上打印。(二)广州地区的报考人员请直接持有关资料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不再报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三)考生食宿自理,不统一安排。(四)考生自带计算器、钢笔或签字笔、橡皮、2B铅笔(前三科用2B铅笔,“案例分析”科目用钢笔或签字笔)。除“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可带现行定额、指标及编制办法外,其他科目考试严禁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 附件:1.广东省各地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通讯录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图及温馨提示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