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法〉的建议
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法〉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收费公路政策的有力支持下,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从零起步、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1.2万公里。畅通便捷的高速公路网络,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和巩固国防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在公路交通发展过程中,我部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先后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制定颁布了《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试行)》《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工作规定》《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基本适应了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各类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快速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部正在结合公众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研究编制《高速公路服务技术标准》,将针对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服务区管理、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等各个环节,明确服务目标和技术指标,引导各地进一步改进提升高速公路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
在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近年来,我部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遵照“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的方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提升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路况水平总体较好。从五年一次的高速公路路况检测情况看,高速公路平均平整度和破损率指标均达到《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优秀”水平。二是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满足社会公众日常基本生活需求,保障重大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畅通。三是大力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今年底前将基本实现全国联网,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四是积极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活动,通过典型带动,引导各地服务区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公众提供高品质、多样化服务。五是加强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开通了24小时救援服务电话,建立了公路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为公众出行提供路况查询、气象预报、绕行信息等全方位服务,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分享高速公路发展成果。
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正如你们所提,目前运营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如全国尚无关于高速公路的统一立法,现有公路管理法律法规难以全面满足高速公路发展的需求;各地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体制不统一,造成高速公路管理地域分割,跨省协作难度大,不适应高速公路网统一、高效的管理需求;各地高速公路执法管理体制不统一,部分执法机构法律地位和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不利于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等,不同程度地影响着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水平。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预算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目前我部正在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工作,重点探索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公路管理体制,解决目前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管理主体多元、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探索整合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队伍,解决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对于你们提出的加快高速公路统一立法,理顺高速公路管理和执法体制,促进高速公路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等建议,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并在下一步工作中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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