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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路局:迷茫中的坚守
日期:2011-03-13来源:作者:公路养护
公路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县级公路局在我国整个公路系统中都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自2009年1月1日费税改革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多,作为公路交通系统最基层的县级公路局,目前是什么状况呢?现在就以本人所处的山东南部的县级公路局来做一下分析。

 在山东,费税改革之前的县级公路局是集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征收于一体的公路管理机构,通过规费征收返还、公路经营性资产收入等资金来源维持单位的正常运转。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极大的促进了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部门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基础建设投资的机遇,对所辖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实施了改造,使路面等级得到提高,路况得到极大改善,展示了公路部门的良好形象,公路职工的收入在当地也属于中上游水平。

  但正所谓长久喧嚣的,可能是虚假,猝不及防的,可能是真实。当公路人还麻痹于“狼来了”的时候,久而不决的养路费改革突然落地,以致于从上到下的交通系统根本没来得及考虑费改税之后的有关职能定位、人员安置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导致措手不及,仓促应对。不仅如此,公路部门在直面费税改革的同时,还要身处事业单位改革,省管县改革的风口浪尖,如果能够顺应形势,调舵转航,抓住机遇,将会乘势而上;稍有不慎,将有可能跌入谷底,给来之不易的公路成就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如今,两年多过去了,针对公路交通系统的真正有效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仍没有出台,公路职工仍然在困惑中等待,县级公路局仍然在迷茫中坚守。

 在费税改革后,虽然交通运输部以厅函体法【2008】172号文印发了《地方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改革研究》,但时至今日,县级公路部门的机构、编制、职能“三定”方案仍然没有出台,公路部门到底何去何从,一直没有明确的定论。目前,由于事企分开,公路部门一些下属的公路工程公司要与公路局脱钩,县级公路局要从施工方逐渐向工程管理方转变,建设的职能不再像以前一样广泛;养护管理一直处于管养分离的舆论当中,虽然在争议中没有大的动作,但一直雷声不断;全国交通综合执法工作不断推进,路政管理职能有可能从公路部门划分出去,而部分县市的治理超限超载的职能游离于公路部门之外,归口到交通局管理,因此,路政管理的职能走向尚不明确;随着二级路收费站的撤消,甚至我县104国道上尚未到期的一级路收费站,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斡旋下,也提前撤消,县局面临人员安置的难题,通行费征收的职能名存实亡。如此看来,如果不能够尽快自上而下的推动,从根本上明确公路部门的职能和定位,将会导致公路局的消失,而这种现象在珠三角地区已经成为现实。如果全国大面积的效仿珠三角的做法,那国家重新成立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还有什么意义?

   公路职工感触更深。在费改税之前的十几年里,公路部门在当地有地位,公路职工在亲友当中有面子。但仿佛一夜之间,公路职工不仅没有了奖金和福利,就连养家糊口的工资也不能正常发放了,甚至有时侯工资要拖欠两三个月。很多老职工留下了眼泪:“一个这么好的单位,怎么说跨就跨了呢”?实际上这些老职工可能不了解,在费税改革前,地方政府上马的公路建设项目,已经导致市级公路局的公路建设贷款达到27亿元,虽然在二级公路收费站撤消后,由省财政化解了一部分,但剩下的贷款总额,作为市级公路部门来讲,仍是天文数字。作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公路部门,市级公路局背负着沉重的债务压力,县级公路局的日子能好过吗?曾经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很大贡献的公路部门,最终却落得个连职工工资都不能保证的下场,难免让人心有戚戚。许多职工呼吁尽快把公路部门垂直管理到省级,但缺少自上而下的推动力,一直未能如愿。

 每一名公路职工,都盼望着公路部门能够重新好起来,希望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希望能够看到前进的方向。而这一切,却依然像是雾里看花。(来源:大榕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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