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日期:2009-10-27来源:作者:gongluyanghu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甲方:**信路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现就乙方在施工作业安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此协议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车辆、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等设施安全。
2、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摆放方式和间距,应严格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维护。
3、乙方施工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调头、逆行。
4、乙方施工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将施工车辆停放置施工作业区内指定地点,不允许随意停靠,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5、乙方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必须开启作业标志灯及双闪示警灯(在作业区内作业除外)。
6、乙方施工作业区应为施工车辆提供安全进、出口,并设有专人负责。施工车辆进出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它过往车辆。
7、乙方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应按照有关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零乱堆放,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8、乙方负责施工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9、乙方施工作业区内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保证不能伸出作业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10、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封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操作,应统一着施工作业服(安全员着反光背心)。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它过往车辆。
1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此协议要求施工作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必须保证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领导和指挥,如果不听轻着批评教育重着清理出场,决不姑息。
13、乙方工资按记工日计算。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授权人签名: 或委托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