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公路养护新机制
日期:2010-01-20浏览:
  山东日照坚持长效惠民,创新保障,完善公路养护网。
  该市不断强化新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逐步探索形成了“明确一个责任、确定一个主体、落实一个渠道、建好一支队伍”的路网管养新机制。明确一个责任。就是明确了全市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已建成的农村公路,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全部重新进行路肩培筑和实施公路绿化。路肩培筑要达到县道不少于1米,乡村道不少于0.5米,且有效行车部分必须要满足5米以上,以保证会车的需要;因地制宜、一步到位,全部实施绿化,为日常管养奠定良好的基础。确定一个主体。针对农村公路线多面广、量大分散的特点,考虑到县管范围大、村管能力小的实际,日照市确定了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管养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乡村道路的日常管养。落实一个渠道。日照市确定了“以市、县区补助为主、乡镇配套”的资金保障渠道,县道养护交通部门全部负责,对乡村道路日常管养,市财政按不低于600元/年公里的标准补助,县区财政安排用于乡村道路日常管养资金不低于市级标准,乡镇、村筹集的日常管养资金不低于400元/年公里。建好一支队伍。全市各区县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在区县交通局设立办公室,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各乡镇分别抽调专人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制定了养路员日常管理办法和考核奖惩规定,全市3275名“村村通”公路养路员经过培训上岗后发挥了突出作用,初步构建起路网布局合理、路域环境优美、运行安全畅通的现代化农村交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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